媒体:原创 作者:吴劲松
专业号:吴劲松
2012/4/23 10:40:47
资本次生罪
2010年5月18日,备受关注的黄光裕案(1969年5月)作出一审判决。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、内幕交易罪、单位行贿罪,三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,罚金6亿元,没收财产2亿元。
资本多有原罪,但有两类中国富豪,我还是比较敬佩的——一类是练摊出来的,另一类是办网出来的。黄光裕属于前者,属于我所敬佩的人。
一个已经在资本上获得成功的商人,为什么要冒着身家性命的危险,玷污还算干净的资本呢?只有一个解释:这里的商业秩序,已经混乱到让大多数人都熟视无睹了。
2010-5-18
北京
我也说两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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