媒体:原创 作者:吴劲松
专业号:吴劲松
2014/7/21 15:27:13
2011年6月18日,工信部等四部委颁布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,将企业划分为为大型、中型、小型、微型四种类型。
根据企业从业人员、营业收入、资产总额等指标,结合行业特点,《规定》第四条具体制定了十六项标准。其中,第十六项标准为:“其他未列明行业。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。其中,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;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;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。”
考虑了那么多因素,制定了那么多标准,除了统计人员和研究人员能够琢磨明白外,产业界谁都糊涂。
企业划型应该简单、清晰,第十六款规定的标准,一条就足矣。考虑到行业特点,做一些调整,如进行企业划型评定时扣除工人(或农业工人)人数,工业、种植业等行业的企业便可大致套用这个标准。这样,中国的企业划型标准就方便操作了。
微型企业:1~9人。
小型企业:10~99人。
中型企业:100~299人。
大型企业:300人及以上。
2014-07-21
北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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