媒体:原创 作者:吴劲松
专业号:吴劲松
2011/12/21 14:37:05
现代企业制度是民主政治的映射。两权分离,股东行使所有权,相当于人民,而经营机构行使经营权,相当于国家机构。
对应于三权分立,经营机构有董事会、经理和监事会三个部门,实现决策、执行和监督的权力制衡。
企业的实际运行中,有两点常常困扰中国人。
一,在美国,首席执行官(CEO,总经理)常常兼任董事长,难道美国的企业不需要权力制衡?
二,在中国,分设董事会和经理的企业,董事长和总经理似乎是天生的宿敌,矛盾激化到水火不容,难道中国的文化只能接受议行合一?
其实,这两个问题是一个问题。董事会实行委员会制度,一人一票,集体决策,董事长相当于会议召集人,只能发挥一票的作用,并没用特别权力。在美国,即使首席执行官兼任董事长,也不妨碍董事会发挥制衡作用。而在中国,董事长可以和总经理发生矛盾,前提是董事长取得了凌驾于他人之上的权力,董事会集体决策功能已经丧失。
问题的症结在于:制衡经理,是董事会,而不是董事长。让董事会丧失作用的土壤则是“规则意识淡薄”。
2011-10-8
北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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